- 成都个人申请破产后债务谁来还
- 成都破产申报债权期限是多久?
- 成都破产重组和破产重整有哪些区别?
- 成都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二、三第7条的内容是什么
- 成都企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么样的?
- 成都企业破产法更改规定是什么?
- 成都合伙企业一经终止或解散的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 成都破产债权申报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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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公司破产清算的财产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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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个人申请破产后债务仍然是个人债务。没有个人破产的规定,对于公民对外的债务都是个人债务,债权人可以对不还钱的人提起诉讼,要求还钱,如果个人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
苏州公司法律师 | 2023-04-03导读:我国法律规定,以通知书形式送达破产案件受理通知的债权人,债权申报期限为收到通知后一个月;以公告形式送达的债权人,申报期限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我国法律规定,逾期未申
苏州公司法律师 | 2023-04-03导读:破产重组和破产重整存在区别,两者在目的、司法保护程度、成本及程序措施上不同。企业重组没有法律约束,相对自由,企业股东之间协商确定重组方案,而重整是由法院主导开展的
苏州公司法律师 | 2023-04-03导读:《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第7条规定的内容是法院收到破产申请以后,必须出具收到破产申请的书面凭证,《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第7条的内容是破产过程中关于债务人财产保全的规
苏州公司法律师 | 2023-04-03导读: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清偿过程中有顺序,为了保证破产程序的进行,所以破产费用应当优先受偿,因为该费用就是为了保障破产程序而产生的,而共益债务是全体债权人的
苏州公司法律师 | 2023-04-03导读:企业破产法更改规定是在我国企业《破产法》当中的第7条明确的规定,债务人员如果存在着法律当中规定的不能够清偿到期的债务,可以向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是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
苏州公司法律师 | 2023-04-03导读:合伙企业一经终止或解散的财产清偿顺序是先清算自身需要支付的费用和员工工资、缴纳经营过程中所欠的税款以及清偿公司的债务,若合伙企业还有富余的就分发给各个发起人,按照
苏州公司法律师 | 2023-04-03导读:破产债权申报的期限的规定是一般最短的为一个月,最长也不能超过三个月,如果在这个时间之内而没有进行申请,那么在破产的程序中也不会再进行清偿;如果确实要进行补报,那么
苏州公司法律师 | 2023-04-03导读:1、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2、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公司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但是要注意,公司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权
苏州公司法律师 | 2023-04-03导读:1、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2、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公司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但是要注意,公司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权
苏州公司法律师 | 2023-04-03导读:从《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来看,破产清算的法定条件有2个,需要同时满足之后,企业才能依据《企业破产法》中的规定申请破产。1、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明显
苏州公司法律师 | 2023-04-03导读:1、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正常清算适用公司法,破产清算适用破产法。2、任意清算和法定清算。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清算均是法定清算。3、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4、自愿清算和强制清算
苏州公司法律师 | 2023-04-03导读: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
苏州公司法律师 | 2023-04-03导读: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等
苏州公司法律师 | 2023-04-03导读: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
苏州公司法律师 | 2023-04-03